最新通告事关国庆节中秋节临淄融媒
火灾预警通告
——国庆节、中秋节期间
随着国庆节、中秋节小长假的到来,群众出游增多,集中购物、聚会活动频繁,火灾风险和致灾因素也随之增多。目前正值夏秋季节交替之际,天气多变不稳定,降雨量减少,风干物燥,是火灾事故的高发季节,为进一步加强国庆节、中秋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淄博市临淄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发布火灾预警通告如下:
一、典型火灾案例:
1、年9月20日,深圳市龙岗区舞王俱乐部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亡43人死亡,88人受伤。
2、年10月28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外运久凌储运公司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万元,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3、年9月29日,浙江省宁波市锐奇日用品公司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平方米,事故造成19人死亡,3人受伤。
4、年9月13日,上海大学宝山校区一宿舍楼发生火灾,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5、年9月20日,大连市西岗区一居民住宅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6平方米,事故造成2人死亡。
6、年9月22日,上海市宝山区一农村自建别墅发生火灾,事故造成5人死亡。
二、火灾危险性:
1、国庆节、中秋节期间群众出行增加,车辆增多,尤其高速公路车流密集,车辆长时间行驶发动机过热或爆胎等都容易导致火灾或交通事故发生;
2、国庆节、中秋节期间群众群众到景区、文博单位参观游玩时,乱扔的烟头、使用的明火一旦管理不慎,容易引发火灾;
3、城市综合体、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等休闲、购物、娱乐、餐饮、住宿场所节日期间人流量增大,人员密集且用火用电量剧增,造成火灾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火灾风险增加。此类场所往往面积大、体量大、结构布局复杂,一旦发生火灾,疏散逃生困难。
4、走亲访友、聚餐聚会等活动期间吸烟易引发火灾,且饮酒后自控能力下降,给疏散逃生带来困难。
5、举办促销、演出、集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使用电气设施、线路常存在超负荷、电线老化、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等行为,存在较大火灾风险;
6、社区、村居因走亲访友造成车辆拥堵,私家车随意停放占用消防车道,延误灭火救援时机。
7、随着天气逐渐转冷,居民对取暖器、电热毯、电炉等用电设备大量使用,电器老化或使用不当,极易造成短路引发火灾事故。
三、防范措施:
1、举办集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应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举办。举办单位要采取可靠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组织专人巡查,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用气。
2、各类单位放假前,要组织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放假期间每日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微型消防站要按规定值班值守,一旦发生火灾做到1分钟到场处置。
3、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和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严禁违规施工,营业结束时应按规定关闭电源、气源,消除遗留火种。
4、建筑施工工地应当安排专人值班巡查,清除建筑工地及施工人员住宿场所周边可燃物,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确保临时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5、易燃易爆场所及文物古建筑单位应当加强消防巡查检查,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落实各项火灾防范措施,严禁违章使用明火作业。
6、社区、村居要加强消防管理,严禁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每日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微型消防站要24小时在岗在位。
7、进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车站、礼堂、影剧院、歌舞厅等人员聚集场所时,首先应注意观察、了解熟悉应急疏散路线、安全出口、灭火器材摆放位置及周围环境。
8、居民家庭不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在阳台、楼道堆积可燃物,外出时要关闭电源、气源,教育孩子不要玩火。
9、电动自行车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充电。
10、严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油漆、可燃气体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严禁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11、如不慎引发火灾,不要慌张,可利用身边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同时请求周围群众及工作人员支援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求救。
淄博市临淄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年9月27日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td/46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