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提醒火灾警示录之危险的农村自建
每到冬天,
火灾事故高发频发
特别是农村地区村居民自建房
不断增多,连片建设
且“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较多
火灾防控基础薄弱
更容易引发火灾事故
稍有不慎
火灾随之而来!
警钟长鸣
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竹林镇“3.8”较大火灾事故
年3月8日,黔东南州天柱县竹林镇一自建房家电销售门面发生火灾,造成9人死亡。该起火门面为典型的“下店上宅”自建房,其中1层用于经营家电产品,2层以上为生活起居使用。经调查,起火原因系自建房一楼中部电热取暖炉未关闭,引燃周围烘烤衣物等可燃物蔓延所致,加之建筑未进行防火分隔,内部只有一个回旋敞开式楼梯,火灾发生后,形成烟囱效应,阻断了唯一的逃生通道,二楼和三楼居住人员全部被困安装有防盗窗的房间,烟火封门无法逃生,全部遇难。
金沙县沙土镇诚才养生店“1.1”较大火灾事故
年1月1日6时许,毕节市金沙县沙土镇诚才养生店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起火原因为养生店一楼大厅内供奉“关公神像”的神龛处,因燃烧的供香在无人看管状态下掉落引燃下方开启抽屉内的可燃物蔓延成灾所致。
近年来,贵州省还先后发生了“7.26”贵阳乌当区北衙路火灾、“12.21”遵义仁怀市大坝镇火灾、“8.11”安顺平坝区天龙镇火灾等多起集经营、仓储、住宿于一体的自建房较大火灾事故,教训十分惨痛。
血淋淋的教训警示我们
农村自建房火灾不容忽视!
农村自建房火灾特点
从起火原因看:多因日常用火用电不规范,或电气线路老化短路等原因引起。
从发生时间段来看:夜间多发,人在熟睡中反应迟缓,火灾初期,逗留火场错失逃离最佳时机。
从受灾人群看:大部分为老人、小孩或者行动不便人员等弱势群体,缺乏必要的逃生自救常识和能力。
从人员伤亡原因来看:大多数因浓烟窒息死亡,几乎没有配备必要的灭火、逃生自救器材。
“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农村自建房火灾为何屡禁不止呢?1、这类村民自建房,多数未经正规的设计,消防安全条件差,一栋建筑内生活、经营、仓储“三合一”,通常都是“下店上宅”或者“前店后宅”,生活区域没有与经营、仓储区域进行实体分隔,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和高温有毒烟气会迅速蔓延到所有楼层,加之有的会在外窗、阳台和安全出口处安装防盗网或卷帘门,造成建筑内人员逃生疏散困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2、村民自建房作为经营场所,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往往超限度使用内部空间,采用“以店代库”的方式来增加货物的品种和数量,这些货物在室内密集堆放,甚至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及起居室内也堆满货物,还有些通过增设夹层、隔间等方式来增加储存面积,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3、很多村居民自建房经营与生活不分区,经营者在房间内使用明火做饭、取暖,或者使用一些不合格电取暖产品,并在上面覆盖围挡,烘烤衣物等,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加之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随意安装连接电气设备,室内电线纵横交错,私接乱拉的情况十分普遍,极易因线路超负荷或接触不良、老化损坏出现漏电、打火而引发火灾。
4、村居民自建房经营者防火安全意识普遍淡薄,缺少相应的消防知识培训,对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火灾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发现不了店内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这些门店普遍没有配备灭火器材,有的即使配备了也不会使用,面对突如其来的火灾,往往是束手无策,既不会扑救,也不会逃生。
为有效防止类似惨剧再次发生
大家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
要杜绝生活、经营、仓储“三合一”场所混杂
村居民自建房的经营、仓储区域必须与人员住宿区域、楼梯通道用实体砖墙进行分隔,确保建筑内部发生火灾后,烟气不蔓延至人员生活区域;不在建筑内部采用可燃材料搭建夹层住人、经营,不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窗户上安装防盗网时,必须预留可从房间内部开启的逃生窗。
2
要注意用火用电安全
用火用电必须加强看护,做到人走火灭、电断;电气线路应由专业电工进行敷设,不要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不在屋内为电动车充电;不要因为贪图便宜而使用假冒伪劣电器产品,使用电取暖器时,不在上面覆盖可燃物。
3
要学习火场逃生常识
一旦发生火灾,要第一时间拨打火警电话,不要贪恋财物,立即通过走道、楼梯向室外或者屋顶进行疏散;如果走道、楼梯充满浓烟,应退回有外窗和水源的房间等待救援,并关闭房门,利用打湿的衣物、毛巾填堵门的缝隙,缓解烟气侵入。
4
要具备消防安全意识
要对楼梯间、疏散通道堆放的杂物进行清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要配备灭火器、逃生面罩等常用消防器材,并学会如何使用,餐饮经营性场所还应在厨房配备灭火毯,用于扑救油锅起火;不要在屋内存放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物品,要教育小孩不玩火。
发现火灾隐患要拨打进行举报
火灾猛于虎警钟要长鸣!!!
END
编 辑:李斌
责 编:陈慧嘉
编 审:林敏娟
来 源:沧州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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