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因失火至1人死亡,获刑1年6个月,

日前,九江市彭泽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消防刑事案件,被告人程某某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1月18日,一场大火降临到彭泽县一居民自建房,火灾不仅烧毁了房屋,并造成一人当场死亡。经消防救援机构火灾调查人员深入调查,最终认定起火原因为居民程某某在出租房内使用取暖器(俗称“小太阳”)不当而引发火灾。

火灾发生后,程某某因涉嫌犯失火罪被彭泽县警方刑事拘留,并于1月31日经彭泽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4月22日,彭泽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查明:程某某使用电热取暖器(俗称“小太阳”)烘烤取暖,随后起身去厨房做饭,离开时其未关闭取暖器,随后,取暖器将周边可燃物烘烤引燃,致使屋内发生火灾,导致在楼上房内休息的被害人刘某某死亡。

(图文无关)

法院认为,被告人程某某在使用电取暖设备时,疏忽大意,引致火灾,致一人死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元,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这看似不起眼的小小举动,却造成了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给死者家属带去无尽的悲痛,也给全社会敲响了消防安全警钟。

家庭火灾的发生往往是因为居民一时疏忽大意,如果我们在生活中能养成良好的消防安全习惯,其实可以避免很多火灾事故。

1、燃气查漏有妙招,可涂皂水观气泡。

不要用明火(火柴、打火机等)查找燃气泄漏处,可采用涂肥皂水观察气泡的方法来寻找泄漏点。

2、液化气瓶脾气大,高温暴晒会爆炸。

使用液化气时,气瓶应保持直立,不要加热、烘烤、摇晃、卧放和暴晒气瓶,以免发生意外。

3、私自倒灌液化气,危害太大要取缔。

不要购买非法液化气,不要倾倒液化气残液,发现私自灌装液化气的窝点要立即报警。

1、电气线路需保护,防止漏电和短路

家庭电气安装应请有资质的电工,进户线路应设置分路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大功率用电设备需单独设置短路保护装置;保险丝要按额定电流选型,不要用铜丝等代替保险丝。

2、电线敷设讲规范,破损老化及时换

电气线路敷设时应避免接触或接近可燃物;避免线路暴晒雨淋使绝缘层老化;电气线路要穿管保护,明敷时要防止机械损伤,穿过楼板或墙壁时要用瓷套管或钢管保护。

3、安全使用接线板,私拉乱接埋隐患。

接线板使用时要防止绝缘部分磨损造成短路打火;经常移动会使接线板内部接触松动,造成局部过热;不要在同一个接线板上同时使用多种大功率电器用具。

4、停电不忘拉闸刀,防止通电引火烧。

停电后,要切断家里电源,关闭所有电器开关,防止恢复供电后电器设备因无人看管而酿成火灾事故。

预防火灾,从身边做起。一定要注意家庭防火!

来源:江西消防、九江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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