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建房火灾需警示
警情通报
年3月11日22时47分,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潮州市潮安区江东镇西前村一村民自建房着火,支队指挥中心接报后,立即调派消防救援站7辆消防车36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同时调度江东镇专职消防队到场救援,支队、大队全勤指挥部随警出动。23时20分明火被扑灭,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现场起火建筑为村民自建房,地上三层钢筋混凝土结构。
目前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中。
楼上住人,楼下店铺或者作坊是很多村民自建房的“标配”
部分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薄弱
且缺乏对火灾隐患自查自纠的能力容易引发火灾事故
造成人员伤亡
这些自建房火灾都有以下特点:
从起火原因看:多因日常用火用电不规范,或电气线路老化短路等原因引起。
从发生时间段来看:夜间多发,人在熟睡中反应迟缓,错失逃离最佳时机。
从受灾人群看:大部分为老人、小孩以及行动不便的失能人员,缺乏必要的逃生自救常识和能力。
从人员伤亡原因来看:多数自建房只配有一个楼梯,大多数人因无法逃生导致死亡。
——自建房火灾频发的原因——
01
“三合一”火灾风险大
这类村民自建房,生活区域没有与经营、仓储区域进行实体分隔,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和高温有毒烟气会迅速蔓延到所有楼层,加之外窗、阳台和安全出口处都会安装牢固的防盗网或卷帘门,造成楼内人员逃生疏散困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02
货物堆放隐患大
村民自建房作为经营场所,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往往超限度使用内部空间,采用“以店代库”的方式来增加货物的品种和数量,这些货物在室内到处密集堆放,甚至在楼梯、疏散通道及起居室内都堆满货物,还有些通过增设夹层、隔间等方式来增加储存面积,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03
用火用电不规范
很多村民自建房经营与生活不分区,经营者在房间内使用明火做饭、取暖,或者使用一些不合格电取暖产品,并在上面覆盖围挡,烘烤衣物等,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加之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随意安装连接电器设备,室内电线纵横交错,私接乱拉的情况十分普遍,极易因线路超负荷或接触不良、老化损坏出现漏电、打火而引发火灾。
04
消防安全意识差
村民自建房经营者防火安全意识普遍淡薄,缺少相应的消防知识培训,对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火灾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发现不了店内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这些门店普遍没有配备灭火器材,有的即使配了也不会使用,面对突如其来的火灾,往往是束手无策,既不会扑救,也不会逃生。
——自建房防火安全提示——
01
要杜绝生活、经营、仓储“三合一”场所混杂在一起
村民自建房的经营、仓储区域必须与人员住宿区域、楼梯通道用实体砖墙进行分隔,确保建筑内部发生火灾后,烟气不蔓延至人员生活区域;不在建筑内部采用可燃材料搭建夹层住人、经营,不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窗户上安装防盗网时,必须预留可从房间内部开启的逃生窗。
02
要注意用火用电安全
用火用电必须加强看护,做到人走火灭、电断;电气线路应由专业电工进行敷设,不要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不在屋内为电动车充电;不要因为贪图便宜而使用假冒伪劣电器产品,使用电取暖器时,不在上面覆盖可燃物。
03
要学习火场逃生常识
一旦发生火灾,要第一时间拨打火警电话,不要贪恋财物,立即通过走道、楼梯向室外或者屋顶进行疏散。
如果走道、楼梯充满浓烟,应退回有外窗和水源的房间,并关闭房门,利用打湿的衣物、毛巾填堵门的缝隙,缓解烟气侵入,等待救援。
04
要具备消防安全意识
要对楼梯间、疏散通道堆放的杂物进行清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要配备灭火器、逃生面罩等常用消防器材,并学会如何使用,餐饮经营性场所还应在厨房配备灭火毯,用于扑救油锅起火;不要在屋内存放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物品,要教育小孩不玩火。
火灾猛于虎,警钟需长鸣
消防记心上,平安常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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